信托受益权中介通知
24.08.05
港管理有限公司特此宣布作为第二类金融工具业务经营者履行了以下信托受益权的中介,并已完成结算。
我们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除了实物房地产外,我们还积极开展房地产信托受益权的中介服务,作为投资相关业务的一部分。
1. 物业概况
地点:大阪府大東市
2.交易概况
根据与收购方的保密义务,不会公开有关交易各方和交易具体内容的详细信息。
此外,我们公司与交易相关方之间没有应当披露的资本关系、人员关系或交易关系,并且对属性没有任何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