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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不动产特定共同事业法》基金的公告

25.03.19

Minato Management株式会社(总部:东京都港区虎之门1-1-12;代表董事:仓本达人)荣幸宣布,根据《不动产特定共同事业法》(以下简称“该法”)设立了一支基金。

 

基金概述与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一处位于东京都台东区的住宅综合体,采用基于匿名合伙结构的投资方案。该物业地理位置优越,距离主要私铁车站仅五分钟步行路程,位于日本首屈一指的旅游胜地,吸引着大量国内外游客。此外,该地区的住宅需求稳定,出租入住率持续保持高水平。

在对市场环境和物业资产价值进行综合评估后,我们决定利用该法框架进行收购。作为本基金的资产管理方,Minato Management将负责运营和管理,力求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回报。

 

Minato Management的不动产基金业务

Minato Management一直积极从事不动产的收购、翻新和出售,推动基于该法的基金业务。自2021年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以来,我们已启动针对实物不动产的基金,致力于收购和运营东京都中心及主要地方城市的高收益物业。在福冈县福冈市,我们成功开发并高入住率运营了一处住宅综合体,随后进行了出售。

未来,我们将继续多元化投资物业类型和投资模式,为投资者提供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同时促进地区经济的活性化。

 

投资物业概述

– 所在地: 东京都台东区

– 物业类型: 住宅综合体

– 投资方案: 匿名合伙股权投资

收购来源及交易详情

 

由于与出售方的保密义务,我们不便披露具体交易细节。但Minato Management与出售方之间不存在资本、人员或业务关系。本次交易是在进行适当的尽职调查后完成的。

Minato Management将继续致力于扩大基于该法的基金业务,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收益机会,同时为可持续城市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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