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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不动产特定共同事业法》规定的营业执照的通知

21.06.24

株式会社Minato Management (总公司:东京都港区虎之门1-1-12、董事长:仓本达人)取得了《不动产特定共同事业法》规定的相关营业执照。

 

通过取得《不动产特定共同事业法》规定的相关营业执照,本公司可以设立以不动产为投资对象的基金。具体来说,成立持有不动产并开展对象不动产相关事业的公司(具有特定目的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mpany。以下称为“SPC”。),以SPC持有对象不动产的形式,吸引投资家投资。按照方案,持有不动产的是SPC,而非本公司,因此万一出现因本公司经营失败等业务无法持续的情况,原则上SPC也不会受到来自本公司债权人等的影响,可保护投资者的资产。

为了将利用《不动产特定共同事业法》的基金设立及其运用作为未来的事业支柱,本公司积累了不动产取得、开发等方面的交易业绩。

 

今后,本公司将以此经验值为基础,不局限于所谓的黄金地段和大型物业,通过设立基金,构建有助于地区发展的经济循环系统,并以此为终极目标,计划设立面向各种规模和物业种类的不动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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